为做好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北京印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订出版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一)确保公平性。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风险可控,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确保科学性。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三)确保安全性。加强领导,成立出版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二、复试组织工作
(一)复试方式
新闻传播学专业(050300):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出版专业(055300):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3月24日(星期二) :出版专业(055300)第一志愿考生面试。
(三)复试程序
1.考生线上提交资格审核材料(3月23日12点前)。资格审核合格后进入复试准备。考生需提交《复试考生承诺书》。
2.按各学科复试要求进行复试面试环节。
3.复试小组宣布考试结束。
(四)复试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具体办法包括: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或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学校)确认盖章的政审表等方式。
2.综合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网络远程复试将专业笔试考核内容融入到面试考核中,包括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两大部分,面试成绩占80%,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
4.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加试。
(五)复试基本要求和应急预案
参加复试的考生严格遵守复试基本要求和规定,认真详细了解流程和应急预案的处理方式方法,具体参见《北京印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发布的相关通知。
1.复试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学校发布的有关复试的各类通知要求,认真阅读《北京印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告知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还须认真阅读《北京印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端系统说明书》,并通过复试系统在线签订《北京印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
2.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按照相关规定我校对面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
4.禁止以任何方式向他人传播与复试考题相关的内容。
5.禁止考生对面试过程进行录像。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录取工作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加权,综合评定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是60%和4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第一志愿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本校本专业初试总成绩最高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
2.调剂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加权总成绩/调剂考生本专业初试加权总成绩最高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
(初试加权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60%+初试其他科目成绩之和×40%)
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同一专业调剂计划,不同复试批次之间单独计算录取分数,按批次录取。
最终拟录取考生以上述成绩的排序结果为依据,考虑到部分调剂生初试所考科目与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所考科目不同,成绩不具有可比性,排序分两类,一类是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另一类调剂生排序。录取时,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调剂生次之。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中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3.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2门课程,总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或泄露复试考题相关内容的考生或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形式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拟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入学后选择导师时,如某学科某个研究方向导师名额已满,需调剂到该学科其他研究方向导师名下。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5.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开学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6.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拟录取名单和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达到学校录取标准,体检、政审合格并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后,方可获得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四、信息公开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根据要求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s.bigc.edu.cn/yjszs/index.htm)和出版学院网站公示。
五、投诉和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出版学院通过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及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院电话:010-60261222,邮箱:byyz@bigc.edu.cn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60261016。
出版学院研究生复试专用监督电话:60261908。
学院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出版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北京印刷学院出版学院
2026年3月